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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市太平區戶政事務所 徵書記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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由negume(鮪魚)»2011-01-06,12:00 |
行政院人事行政局-事求人-機關徵才項目明細
徵才機關 臺中市太平區戶政事務所
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
官職等 委任第1職等至委任第3職等
職稱 書記
職系 戶政
名額 1
性別 不拘
工作地點 42-臺中市
有效期間 100/01/05~100/01/10
資格條件
★一、公務人員初等考試或相當等級之考試及格,經銓敘部審定委任第1職等以上合格實授,具戶政職系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。
★二、未具有「公務人員任用法」第28條及「公務人員陞遷法」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。
★三、無特考特用限制轉調情事者。
★四、具電腦操作能力。
★五、現職戶政人員或曾具戶政工作經驗者尤佳。
工作項目 辦理戶政相關工作
工作地址 臺中市太平區大源路2之18號
聯絡方式 符合前項資格且有意願者,請檢附下列表件,於100年1月10日(星期一)前(郵戳為憑)掛號郵寄臺中市太平區大源路2之18號人事管理員林先生收:
★一、公務人員履歷表。
★二、考試及格證書影本。
★三、最高學歷證件影本。
★四、現職派令影本。
★五、最近一次銓敘部審定函影本。
★六、最近三年考績通知書影本。
★七、通過英語能力檢定測驗者,請附證明文件影本。
★八、身心障礙者,請附身心障礙手冊正反面影本;具原住民族身分者,請附戶籍謄本正本。(以上證件請以A4紙張影印並依序裝訂,合者擇優通知面談,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,聯絡電話:04-23936767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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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最後編輯日期:2011-01-06,12:00】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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