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護眼專欄 醫師提醒別以為視力1.0就沒事 視力好不代表眼球旁邊就沒有問題
   2017/08/10 發佈  
 
罹患高度近視、糖尿病或3C產品高度使用者,應三個月或半年做一次完整的眼部檢查。圖/記者楊祖宏

人間福報 文/新竹國泰醫院眼科陳瑩山主任

現代年輕人日夜擁抱3C,機不離手,常常在網上可以看到他們的討論:「我雖然是重度3C使用者,最近去驗視力,視力也沒有受到影響,仍然1.0,醫生說視力會傷害眼睛根本就是無中生有,虛無造假。」事實上,視力跟視覺是兩回事,並不是視力不正常就有眼部疾病,也不是視力正常,就代表一定看得清楚。

一般來說,視力達到0.8以上可稱為「視力好」,但是,視力好,不代表眼球旁邊就沒有問題,有些眼疾在發展初期,視力仍可達到1.0。醫師需運用客觀的科學儀器如:裂隙燈、散瞳,逐一檢查有沒有:青光眼、白內障、糖尿病水腫、周邊出血、夜盲症、高血壓眼中風、視網膜剝離、飛蚊症、視神經病變、黃斑病變等問題。

舉例來說,青光眼與夜盲症兩者都是周邊看不到,中間看得到的情況。所以,即使驗光1.0,也有暗藏的風險,門診上就出現許多驗光視力1.0,但其實已經得到青光眼,甚至已有糖尿病引發的視網膜病變,但患者卻渾然不覺!

至於視力不好,就更要小心,有些眼疾是從中間開始再波及旁邊,所以視力不好更需要找出原因。尤其高度近視者更要小心,醫師會透過「裂隙顯微鏡」(簡稱裂隙燈)觀察檢查角膜、結膜、水晶體及玻璃體1/3,查看是否有外眼部疾病?另外,還可透過「直接眼底鏡」檢查局部的黃斑部和視神經;若要看到眼睛後半部更詳細的內容則需要點散瞳、關燈做「間接眼底鏡」檢查。若是有高度近視和高血壓、糖尿病等慢性病,需要透過間接眼底鏡檢查整個視網膜,如果檢查發現有異常,則會建議患者再做螢光血管攝影照相,且這類患者的追蹤頻率必須更密集,可能每半年或每三個月就要追蹤。

有些眼疾初期可能中心視力依舊良好,也看得十分清楚,但末期就會漸漸視力模糊。想要避免生活「盲目」,就必須及早預防、定期檢查,尤其四十歲以上、罹患高度近視、糖尿病或3C產品高度使用者,更不能只關心視力,而應三個月或半年做一次完整的眼部檢查才行。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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