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想要好命善終 醫改會破除民眾對安寧醫療九大迷思
   2017/06/20 發佈  
 
人間福報【本報台北訊】作家瓊瑤日前因為是否要替失智多年而長期臥床的丈夫插鼻胃管,而與繼子女有不同意見,引起社會各界對於「安寧醫療」的高度關注與論述。醫改會調查發現,有八成六民眾不願意接受無效醫療折磨,而希望能夠在家在地好命善終,卻僅有逾四成四在家往生,其中還包括不少是在醫院救到最後,才留著最後一口氣送回家中「往生」的個案。

由於許多民眾認為簽署預立安寧緩和醫療意願書等於「觸霉頭」,據衛福部統計,至今健保IC卡的安寧醫療註記人數只有四十二萬多人。醫療改革基金會研究員辜智芬表示,國人對於安寧醫療還存有許多迷思與誤解,使得很多末期病人無法善終、有尊嚴地走完人生最後一程。醫改會整理出國人對安寧醫療的迷思,並一一破解。

迷思一:選擇安寧,就等於不孝、剝奪長者生命?
醫改會指出,孝順父母是不捨他們軀體受苦,過度維生醫療(如化療、洗腎)只是維持末期生命徵象,但無治癒效果,放手回歸自然死亡,到天上當神仙,才是真孝道、好命。

迷思二:遇到重症末期搶救關頭,才需決定是否安寧緩和?
醫改會表示,預先簽署相關計畫與文件,病人更能自主決定想要如何好命到終老。如果是拖到最後,病人常已無意識或能力自主決定,家屬慌亂間又不容易有共識,加上臨時難安排安寧照護資源。

迷思三:如果醫師沒開口,病家不該主動提出要求?
據規定,年滿二十歲具完全行為能力者,就有權利選擇簽署安寧緩和意願書,如果不敢跟醫師開口,可先詢問安寧基金會、各地衛生局,學習提出善終選擇,再跟醫師討論。

迷思四:早期預立醫療計畫(ACP)選擇安寧後,就不能反悔或修改?
預立醫療計畫得隨時自行或由代理人,進行更改或撤除。醫改會表示,若先前已預立意願書,未來都可依後來情況彈性調整,民眾不用擔心太早決定反而拖到最後。

迷思五:簽過DNR(拒絕心肺復甦術)就代表已選擇安寧緩和善終?
醫改會表示,簽署DNR只代表不施行心肺復甦術(電擊、CPR)等急救,如果想要拒絕呼吸器、末期洗腎等無效維生醫療,要簽署安寧緩和醫療抉擇意願書,並申請健保或部分政府提供的安寧緩和醫療服務。

迷思六:必須常住安寧病房,無法返家善終?
目前除了入住安寧病房或由安寧團隊到原本的病房提供服務外,還有居家安寧及社區安寧服務,幫助病人在生命末期回到家中仍可獲得安寧團隊協助。

迷思七:安寧醫療等於不再接受治療而等死?
醫改會表示,選擇安寧是拒絕末期無效益又增加痛苦的醫療,且仍會持續給予必要的關懷與治療照護。

迷思八:只有癌末病人才能住安寧病房或接受健保安寧緩和服務?
健保安寧緩和服務不限於癌末病人,還有失智、漸凍人等八種非癌症的末期病人也可申請。

迷思九:如果已選擇插管、使用呼吸器或洗腎,就沒有機會再選擇安寧緩和善終?
醫改會指出,依照《安寧緩和醫療條例》,只要有兩位專科醫師確認是生命末期,以及一位家屬簽署同意書,就可以為末期病人撤除維生醫療。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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